贡山:消除乡(镇)扶贫领域执纪审查“空白点”

发布时间:2019-12-07 08:16:33   来源:怒江州纪委监委

“向乡(镇)派出监察室,将过去处于监督‘盲区’的人员管起来,打通了监察全覆盖的‘最后一公里’,实现基层监督监察全覆盖。”贡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。今年以来,贡山县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,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,聚力清除乡(镇)扶贫领域执纪审查“空白点”。1至11月,全县5个乡(镇)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6件,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乡(镇)、村(社区)覆盖。

据了解,今年,该县5个派出乡(镇)监察室挂牌成立,明确乡(镇)监察室与乡(镇)纪委合署办公,依法履行监督、调查、处置相关职责,实行一套工作机构、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,并建立村(社区)监察联络员制度,在全县28个村(社区)聘任监察联络员。

为促进乡(镇)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,该县建立乡(镇)执纪审查通报制度,定期通报各乡(镇)执纪审查工作开展情况。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不定期约谈执纪审查工作落后的乡(镇)纪委书记,层层传导压力,解决“不想查”的问题。截至目前,共召开专项工作例会2次,约谈工作推动不力的干部16人次。

为拓宽渠道,确保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不减,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来信、来访、网络、电话、微信等“四位一体”信访举报平台,把12388监督电话公布到村一级。重点对村组干部等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在各类补贴补偿、低保、扶贫资金项目、乡村振兴中存在的优亲厚友、吃拿卡要、不作为乱作为的“微腐败”开展专项整治;深入开展“蹲点式”督查、纪检干部实地走访等专项行动,广泛收集问题线索。

与此同时,县纪委监委还从健全乡(镇)纪委履职的保障措施入手,建立委班子成员联系乡(镇)工作制度和5个纪检监察室联系办案协作机制,定期深入联系乡镇督促指导,分析审查调查工作,研究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
通过“培训+指导”的方式,破解乡镇纪检监察机关“不会查”的难题。县纪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,加大对乡镇纪委的培训力度,定期组织乡镇纪委、派出监察室的干部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,采取“以老带新”“以案代训”等方式,使其在实践锻炼中提升业务能力,掌握执纪审查方法和技巧,正确运用党纪条规。同时,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专项行动,从信访举报受理、线索处置、立案调查、审理归档等环节入手,及时就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工作能力的提升。(李光梅)